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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出现首家剧本代理机构

1999-02-1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陈竹

最近,上海市文化局创作中心成为首家剧本代理机构。陈薪伊、赵耀民、罗怀臻、赵化南四位编导分别与中心签定了3至5年的合约,由中心担任他们的经纪人。合约规定,这四位编导每人每年须创作两台戏,且保证一定的质量,并争取在市级、国家级评奖中获奖。中心则为他们提供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工作报酬,有原单位的可仍旧保留工作关系。中心将把他们的作品向各院团推荐,他们其他的创作活动也通过中心代理。该中心在与上述四位编导签约的同时,还公布了高价向全国收购优秀剧本和为各地编导担任“红娘”的方案。它还将作为“加工场”,为一些基础较好的剧本进行修改和润色,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剧本的中介和“买卖”。这标志着创作中心的功能已由单纯的指导艺术生产转向剧作的中介、代理,是国家文艺机构转制的一个尝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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